1、对城建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和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报告和建议;
2、对城建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对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3、协助常委会做好有关城建环保方面的立法工作;
4、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讨论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法律、法规草案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5、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并对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6、加强同省、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和政府对口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
7、协助组织开展“晋城环保行”活动;
8、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