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沁萍、刘鹏、祁俊、毕东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翟涛涛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韦薇为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韦薇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永刚、李高原的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