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冯志亮辞去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