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0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张建康代理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