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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在我市调研
2020年05月22日 14:49:00    来源:晋城在线

 

    5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率调研组就促进《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贯彻落实在我市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市委书记张志川陪同调研,市长王震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丽霞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5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和《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我市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和《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努力使《规定》和《决定》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下一步将立足晋城实际,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三零”单位创建,以及我市正在开展的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等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配套机制,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打通《规定》和《决定》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听取汇报后,岳普煜对我市贯彻落实《规定》、《决定》情况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涵盖了依法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方方面面,为我省依法治理随地吐痰陋习提供了法治保障。《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是我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将我省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规定》、《决定》都具有时效性、紧迫性、群众性的特点。要充分认识制定《规定》、《决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定》《决定》的立法精神和重点内容。

    岳普煜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规定》、《决定》的贯彻实施。要将《规定》的贯彻实施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文明行为促进等活动相结合。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力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让《规定》、《决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规定》《决定》的贯彻落实。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岳普煜强调,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规定》、《决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进行宣传贯彻落实。希望晋城在《规定》、《决定》贯彻落实中走在全省前列,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为营造文明和谐、生态宜居、安全有序的生态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调研中,岳普煜一行深入我市城市规划展馆、白马寺山森林公园防火站卡、丹河新城等地进行了实地察看。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建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蔡汾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晓莉参加调研座谈会并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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