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提出的相关意见,对《晋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逐条进行了集体讨论修改,重点对条例草案整体框架结构、条款设置的必要性、法规用语等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准备提交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初次审议。
此次修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体现了“小切口、有特色”的立法要求,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