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初审。会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初审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修改后的草案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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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