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带队深入城区、泽州县,就《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晋城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草案)》《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三马参加调研。
常青一行先后深入南洋花城小区、泽州县金村镇黄头村市第三水厂、阳光地带小区、北岩煤矿、凤西广场等地,实地察看物业管理、电梯使用、制水设备及工艺、居民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及养护、自备井使用、海绵设施建设等情况。
常青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一如既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要坚持党的领导,准确对标市委中心工作,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立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开展,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立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调动各方资源要素,找准立法需要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高度重视、充分调研,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始终坚持立法为民宗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出发,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梳理调研情况及征求到的建议,深入研究并充分吸纳,努力使地方立法成为增进百姓福祉、增进社会认同的“最大公约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