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泽州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忠参加执法检查。
常青一行先后深入泽州县坛岭头村岱庙、西顿村济渎庙和北街村东岳庙等文保单位,实地检查文物保护、修缮、利用情况,并与一线文保人员深入交流,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常青要求,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好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策、经费、人才培育等支撑保障,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发展。要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科学合理进行文物修缮,积极做好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各项筹备工作,加快文物保护、考古、发掘、讲解等队伍人才培训,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和保护机制,让文物和文化遗产焕发光彩、永续发展。要鼓励基层文保人员继续深入挖掘文物蕴含的文化、历史和科学价值,讲好文物背后的故事,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水平,让更多的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共同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期间,常青还深入金村镇大会村实地了解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