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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立法质效 服务发展大局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副主任 张革平
2021年03月16日 10:33:08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个人认为,“想”就是要拓展思维,谋划全局;“说”就是要廓清思路,提供对策;“干”就是要结合本职,务求实效。持续提高地方立法质效,有效服务发展大局,应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终极目标。围绕实现这样的一个目标,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实现解放思想。一是要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既要从理论学习中领悟原理、寻找方法,也要在学习中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更要在学习中坚守信念、坚定信仰。二要甘当仆人,立法为民。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科学编制“十四五”立法规划,圆满完成年度立法计划,扎实推动所制定的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和列入普法,让人民群众在立法层面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三要强化主体,发挥作用。维护代表的主体地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坚持把地方立法工作融入对代表的履职考核、代表立法培训、常委会自身建设、联络站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代表小组活动、换届代表选举等各个方面,推动实现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四要对照先进,寻找差距。注重开扩眼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虚心向先进地区学习,借鉴其中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高标准、严要求,以卓有成效的地方立法工作助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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