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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年10月31日 11:26:29    来源:市人大法制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以下简称“七五”普法)的专项工作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由副主任张斌胜带队、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全市“七五”普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分别听取了市县两级普法办、司法、公安、人社、环保、食药、交通、消防等部门的专题汇报,并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进行了资料查阅、随机谈访,同时深入到城区工商局、晋煤集团、兰花集团、晋城实验中学、高平一中实验学校等机关、企业、学校实地察看,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我市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工作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七五”普法决议),围绕法治晋城建设总体目标,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为切入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着力构建法治文化,强力推动法治实践,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好普及,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逐步增强,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普法工作取得了应有成效。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加强组织领导是保障普法工作的重点,是推进普法工作实效的根基。2016年以来,市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对标十八大、十九大关于普法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变化”“新格局”“新要求”,对新形势下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和保障了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全市上下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县两级政府均制定了“七五”普法规划,召开了“七五”普法启动会议,对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均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建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科学规划部署。我市各级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建立健全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组成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等工作制度,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三是加强经费保障。按照2016年市人大出台的决议,市级普法经费按照常住人口每人0.5元列入了财政预算,部分县、(市、区)按常住人口每人1元列入了同级财政预算。“七五”普法期间,市县两级用于普法依法治理经费760余万元,保障了普法工作有效开展。
    (二)普法宣传重点突出。一是突出重点内容,广泛学习宣传。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借助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在全市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宪法知识考试。同时,通过举办“宪法历史资料展”、开展宪法电视知识竞赛和法治书法展、利用普法宣传互动栏目“每日一题”,每日发布宪法知识题,定期推送宪法宣传内容,切实增强了宪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此外,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和今日头条等渠道推送各类扫黑除恶信息,营造了扫黑除恶浓厚氛围。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分类学习宣传。全市各地、各部门依托“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开展了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普遍建立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并把法治学习作为市县两级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针对青少年,全面执行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积极推行“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去年以来,市司法局联合团市委、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妇联等十余家单位举办了“同心同梦”关心关爱偏远山区未成年人公益项目。针对基层群众,坚持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充分依托“讲习快车”这一全新的宣讲平台,将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宪法及各种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三是突出重点时段,集中学习宣传。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依法行政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普法工作实效明显。“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全面落实我市“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晋城建设的有效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市级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市直52家重点普法责任单位需要普及的591部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发布。组织开办了“谁执法谁普法”电视栏目《一起普法》,邀请各普法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担任“普法宣传员”,全市52家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全部参加,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法律知识普及、执法问题讲解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将过去的普法由司法局一家“独唱”变为了全市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合唱”。
    (四)普法形式丰富多彩。一是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夯实普法宣传教育基础。全市深入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县一特色”法治文化阵地集群。目前,我市共建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大院、法治宣传一条街等普法阵地共230多个,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二是巩固传统媒体普法阵地,发挥新兴媒体普法功能。一方面注重传统媒体宣传,在市电视台开办了《一起普法》电视栏目,在山西法制报开设了晋城普法专栏。各县(市、区)也分别开办了法治专题栏目;另一方面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载体,弥补传统媒体在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增强普法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三是挖掘本土法治资源,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全市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与推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传播活动,法治文化品牌打造初显成效。
    (五)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大幅提升。一是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围绕“法治晋城”建设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覆盖率达100%,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二是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全市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引领,从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投诉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提升行政应诉能力等方面,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市、县、乡三级全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全市2346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从有效覆盖迈向了高效便捷,实现了上访减少、群体性事件减少、维稳成本减少、干群良性互动增加的“三少一增”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虽然我市“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差距,制约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
    (一)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少数单位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软指标、软任务,短时间内难有成效,没有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工作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缺乏普法依法治理主体责任意识,存在重执法轻普法、重经济发展轻普法宣传教育的问题。比如一些单位、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不足、热情不高,普法工作仅仅依赖于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不能有计划、有目的的主动开展工作;一些单位、部门虽普法方案措施明确,学法用法计划周全,但督导推动落实的力度不够,有走过场的现象。
    (二)工作推进尚不平衡。普法工作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重点对象之间,开展不平衡的情况仍一定程度存在。从区域上看,农村、社区仍然是普法的薄弱环节。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存在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资金难保障、效果难体现等问题。从人群分布看,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人员、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教育仍存在“死角”或“盲区”。从行业上看,民营企业的企业职工普法难度较大,存在问题较多,少数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同时,忽视法治宣传教育,对普法教育只有原则性的安排,缺乏切实可行的措施。从乡镇(街道)或机关部门来看,有的抓得紧,学法制度落实较好,有的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措施和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机制保障不够到位。一是普法基层队伍人员落实不到位。乡镇一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依托基层司法所开展,但现有基层司法所人员缺口明显,政法编制空缺多。目前,我市84个乡镇司法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27个,在位专职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占政法专项编制的仅有77人,空编50人,针对基层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各县(市、区)普遍利用地方编制进行弥补,但全市基层司法所地方编制人员除承担乡镇工作外,兼顾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繁重,没有足够精力开展好基层普法工作。二是普法工作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七五”普法决议明确要求“县、乡两级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元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除高平、沁水、阳城普法经费全部落实到位外,城区、泽州、陵川普法经费不能足额到账,每年实际拨款5万到20万元不等。普法经费捉襟见肘,制约了活动的有效开展。三是普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但从目前实际操作来看,有的领导干部“普法第一责任人”落实不够,往往满足于出出面,讲讲话,少督促,少检查,成为“挂名责任人”。目前我市已经将普法工作纳入了全市的法治建设考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普法责任的“硬化”,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具体措施不够细化、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第三方评估制度、以案释法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特别是普法责任制考评结果具体运用机制和落实不到位的责任追究机制的缺失,导致普法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四)普法实效仍需强化。相比“六五”普法期间,“七五”普法手段更加丰富有效,但仍不能满足普法工作的现实需要。一是普法宣传形式缺乏新的突破。不少单位仍以传统的举办讲座、集中宣讲、印发材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宣传,法治宣传内容乏味、形式呆板、互动不足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没有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生动的群众语言,普法实际效果不明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有待于进一步挖掘。二是经常性宣传工作不够。部分单位和部门的法治宣传工作往往以法治宣传日为主、靠节假日推进,突击开展虽然营造了良好的气氛,但只有一日效应,缺乏持久性。三是法治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多数单位对本单位工作需要的法律法规研究、学习得多,对宪法、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及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不够,在传播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习惯方面还存在短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全民守法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十三五”阶段是推进“四个全面”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重视法律的普及和依法治理工作,把法治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普法进一步促进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加快法治晋城建设,确保“七五”普法决议落到实处,为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良好法治基础。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普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健全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二是要强化分工配合。普法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普法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强化工作指导与协调,督促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配齐配足工作力量,做好阶段性考核、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七五”普法决议得到贯彻落实。三是要强化普法主体责任。要树立“大普法”观念,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各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普法主体责任意识,将执法和普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每个执法环节当中,使每一次规范、公正的执法行为成为一次生动、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
    (二)突出普法重点、抓好工作落实。普法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城乡居民,其中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是重中之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一是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水平。二是要落实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三是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以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需求为导向,整合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各种力量,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压实普法责任,夯实普法基础,建立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三)创新工作理念,增强普法实效。要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一是要创新普法宣传平台。进一步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积极引导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日常性、主题性、典型性法治宣传,提高法治宣传的频率和质量。强化“互联网+”思维,大力发展新媒体普法矩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型信息传播形式,不断更新普法教育产品,增强社会对普法信息的关注度和接收度,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参与。二是要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法官、检察官、律师及行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要以案释法,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渗透性和影响力,达到剖析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三是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创作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懂好记的法治文化作品,建设一批有序发展、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让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休闲娱乐中随时、随地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做好普法工作,关键靠人、靠队伍。要重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执法队伍作为普法队伍,夯实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法治思维意识。要配齐配全基层普法专职力量,尤其是基层司法所要保证人员,不能空编,不断提高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专业化水平。要丰富普法讲师团的人才主体,充分发挥他们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要适应形势要求,建立一支义务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社会法律从业人员、高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五)坚持普治结合,深化法治创建。要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各领域内综合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要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理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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