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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提出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
2020年09月28日 16:46:35 来源: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
2020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市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提出纪律要求。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组织和参加“一桌餐”“二次宴”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月饼、烟酒等节日礼品;严禁违规发放补贴、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用、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等过程中的餐饮浪费现象;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
纪检监察组希望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两节”期间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纪检监察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356-2198609
1375364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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