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7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孔庆鹏、廖军两位同志提出的辞去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