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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评选工作方案
2018年10月16日 11:44:27    来源:市人大研究室

    为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成功经验,根据《中共晋城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晋市发〔2018〕17号)精神,按照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评选活动,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和晋城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晋城在民主法治建设上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成功经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法治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通过“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评选,对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中具有不同特点和意义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进行回顾,总结成功经验,强化典型示范,启迪今后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努力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晋城篇章,为实现我市建设“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先行区”“能源革命排头兵的领跑者”“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桥头堡”三大目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汇聚磅礴力量。
    二、申报单位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或站、所、中心,村(居)民委员会,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具有执法职能和任务的中央、省驻市部门和单位。
    三、评选要求
    改革开放40年来,凡在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具有重大意义的业绩和事件都可以参加评选。申报的业绩和事件应当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成效突出,对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推动作用;二是与社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产生显著效果,对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具有重大影响力;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在法治晋城、平安晋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四是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评选安排
    评选活动分推荐申报、初选公示、决选定评、公布宣传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推荐申报阶段(10月8日至10月20日)。采取单位推荐、系统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推荐候选业绩和事件,并写出推荐理由。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记录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业绩、事件、举措和成果,反映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刻变化和进步。所推荐的人物或事件要有典型性和全局性,基本事实表述清楚,每件字数不超过500字。相关表格可在晋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http://rd.jconline.cn/)下载。
    (二)第二阶段为初选公示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成立由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评委会对所有参评对象进行初评,提出备选名单,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改革开放40年来20件影响晋城民主法治进程的业绩(事件),并对业绩(事件)基本情况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
    (三)第三阶段为决选定评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评委会将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专家意见,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备选名单,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四)第四阶段为公布宣传阶段(11月20日至12月中旬)。评选结果出来后,主办单位将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市内各新闻媒体集中、深入宣传入选的“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五、评选原则
    (一)注重公开性。坚持开门办评选,把评选全过程都置于阳光之下,以公开保证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注重权威性。围绕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组织权威专家组成组委会(评委会),使评选结果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性,能够反映和体现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各方面成就。
    (三)注重实践性。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重大业绩和事件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更好地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
    六、活动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评选活动,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实践性,必须坚定不移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党中央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论述为依据,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评选工作要紧紧围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民主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遵照党中央有关决定和文件精神,确保评选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注重法治宣传。“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评选活动要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和广泛利用改革开放伟大事业蕴含的丰富教育资源,把宣传宪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宣传民主法治精神贯穿“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评选活动整个过程。以生动的事实、光辉的成就、成功的经验,对干部群众进行坚持改革开放的教育,进行模范遵守宪法的教育,进行弘扬民主法治精神的教育,引导人们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康庄大道不断前进。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人大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评选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申报业绩的组织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市普法办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省驻市部门和单位申报业绩的组织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本县(市、区)、乡(镇)人大、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申报业绩的组织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分别负责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申报业绩的组织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参选单位需填报《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申报表》及提供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说明材料,于10月20日前将文字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晋城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  婕  2566191  
jcyfzsb@163.com

附件:《晋城市改革开放40周年民主法治十大业绩(事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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