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导推进的《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和《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实施,从全市30件候选名单中脱颖而出,入选晋城市2019年最具影响的10件大事。
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不抵触、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重效果”的原则,邀请了多位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的同志参与两部条例的起草工作。专门成立起草组,并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和调研,召开了数十次座谈会和研讨会,几经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先后形成了三个阶段性文本和数十个修改稿,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两部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和《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于2019年12月正式公布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